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孙良玉通讯员马勤贤)
不满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申请行政复议进行维权。但近日,一名司机因车辆违停被贴条,不是第一时间去处理违法,而是打电话对交警进行言语攻击和谩骂。日前,这名司机被当地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3日下午,齐河县的段某驾车来禹城购物,他将车停放在该市人民路某大型超市附近路段。从超市出来后,段某发现车窗醒目位置上贴有一张机动车违章停车处罚告知单,这时段某意识到自己的车由于违章停放被交警部门贴罚单了。
随后,段某根据告知单上的联系方式给交警部门拨打了电话。据段某交代,当时自己对车被贴条十分不满,所以与交警通电话时态度十分不好,对交警进行了辱骂,说了许多过激和侮辱性的话语,有些甚至不堪入耳。
段某辱骂交警且不听劝阻,影响交警部门正常工作,随后该市交警大队报警申请维权。8月16日,段某被传唤到禹城市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证据面前,段某对自己打电话辱骂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地公安部门依据其违法事实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面对如此后果,段某十分后悔,并向交警表达歉意。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如果因为交通违法被处罚后提出质疑,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实施人身攻击或者言语攻击等违法手段,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