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3家企业纳入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惠民消费平台

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发放第三批消费券100万元 我市73家企业纳入惠民消费平台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刘臻 通讯员徐庆艳)8月6日,第三批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省级通用消费券发放,发放额度100万元,发券面额为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我市市民领取券后可到德州梁子黑陶文化有限公司、德州红绿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73家文化企业和商户使用。

据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省于7月至10月开展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根据工作部署,我市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各文化机构企业组织策划公益文化主题活动300余项,经过层层筛选共有73家文化企业作为签约文化企业、商户,被纳入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占全省签约企业数量的14%。我市参与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的企业有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文化体验、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这些企业、商户推出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有的推出特价产品,有的进行打折。

消费者可关注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官方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为保证公平权益,每位消费者只能实名注册一个账号。注册成功后,进入官微领券中心,可以选择领取省级或市县级消费券。

如何使用消费券?消费者在平台进行消费并使用消费券时,均需通过线上平台完成下单和支付。在使用电商平台进行线上消费时,消费者选择产品,在付款页面即可选择使用消费券。结算系统根据已领券情况自动进行相应扣减,消费者只需支付余款,最后选择物流快递送货或到店取货即可。在线下实体店铺、景区或消费季活动现场进行消费时,消费者可以现场体验选中满意的文化旅游产品或服务,扫描产品二维码读取文化电商平台产品信息,线上完成消费券抵扣和付款操作,最后服务类选择线下取货方式直接现场体验,产品类选择物流快递或到店取货,完成消费过程。

消费季期间领用省级消费券设置上限额度每人500元。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其中文艺演出消费不超过50%,文化旅游景区门票、文化体验消费及其他文化产品消费不超过20%。目前,全省已经发放消费券总额度300万元,至10月份还将陆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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