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法院延伸职能为民营企业“撑腰”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需要做什么?怎么做?平原县法院用具体实践给出了答案。

日前,平原县法院商事法庭庭长芦峰接到一起经济纠纷案当事人电话,称自己的公司大门被围堵,希望法院帮忙解决。

该当事人是平原县一家纸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几年公司一直经营良好,产品销路也不错,但由于一些应收款没能及时收回,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了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一系列诉讼,被起诉到平原县法院,公司也濒临破产。

芦峰与速裁速执团队成员来到公司后,看到不少工人在门前扯起横幅,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还有不少债权人扬言要直接拉走公司机器设备。

见此情形,芦峰立即向法院领导汇报,法警大队及时赶到现场。芦峰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劝说他们依法维权,明确告知所有机器设备已被法院查封,任何人不得哄抢;另一方面组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会计对公司账目进行再次核对,寻找能够及时追回的债权。

经过梳理,芦峰发现外省一家公司尚欠该纸业公司220万元货款。该公司近期扩大生产,资金紧张,但并非没有支付能力。纸业公司虽多次要求支付,但该公司总是拖延。

第二天,速裁速执团队奔赴外省公司,对目前纸业公司面临困境进行明确告知,对逾期不支付货款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该公司当场支付一半货款,剩余部分签订协议分三期偿还。“法官帮我们追回110万元,不但帮企业解决了纠纷,更让公司经营得以延续。”事后,该纸业公司法人代表激动地说。

按照最高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要求,平原县法院以“30%的法官审理70%案件”为原则,在商事法庭成立速裁速执团队,对案件责任清晰、事态紧急的执行案件进行快速执行,有效缩短案件执行周期,提高案件执结率。

制度化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平原县法院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营企业财产保全案件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平原县营商环境九条措施》等,为民营企业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日前,平原县3家啤酒生产加工企业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河北日新易拉罐有限公司拖欠货款共计700余万元,要求判令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及损失。

平原县法院依法判决后,日新公司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3家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仔细查询日新公司财产状况,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涉及刑事案件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账目全部查封。

眼看查封无望,执行干警来到当地税务部门,查询被告税务往来明细。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从近千张税票中发现了蛛丝马迹——日新公司曾与北京两家公司有业务往来,且在这两家公司有部分债权。

执行干警迅速查封债权,并向金融部门送达协助执行手续,成功扣划720余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商事法庭作为商事审判部门,以商事合同的订立、履行,公司内部管理及诉讼为主线,列举60条常见法律风险及提示,印制成册免费向辖区企业发放。

工作中,该院强化民商事审判的保护职能,对因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慎用保全、查封等强制措施。“我们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促高质量发展,主动将法院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平原县法院院长厚德顺说。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王振洁刘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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