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300年古碑见证跨省跨朝代水利官司

张明福在“清武拆堤开沟碑”前留影

张明福李学武

现清河县与故城县搭界的清河县连庄镇小范庄村内,矗立着一块立于乾隆三年(1738)的石刻,名字叫“清武拆堤开沟碑”。说起它的来历,颇有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

与武城“龙王嘴水道碑”为姊妹篇

这幢清武拆堤开沟碑,刻立于乾隆三年(1738)闰九月,距今已有近300年的时间,由于当时这里属于清河县与武城县的边界处,所以该石碑是由当时的清河知县金世昌和武城知县王殿显一同刻立。碑高212厘米,宽88.5厘米,厚22厘米,字迹漫漶,碑座为红砖垒成。

据说清河县文物部门对该碑相当重视,不仅为其建立了专门档案,并且每年都会派人到此处查看情况。但其目前保存情况仍不理想:一是碑刻所用材质较差,属石灰岩系列,易风化,现字迹脱落得漫漶难识;二是由于该碑所处位置为东西大街东首的转弯处,过往车辆由于躲闪不及时常刮擦碑座。

这幢碑虽比武城县老城镇军营村的“龙王嘴水道碑”时间上晚两年,但都是记述武城县与邻县之间水利纠纷的事,所以可认定它们是鸿雁双飞的姊妹篇。同时“清武拆堤开沟碑”记录的是山东和直隶跨省的水利纠纷,已不再局限于山东省内。而且清河与武城之间的水利纠纷发生时间早,持续时间长,历史上还曾有死伤多人的记述。再者,军营村的水道碑是德州卫和夏津县受益军户与村民集资兴建,而“清武拆堤开沟碑”则是由清河县衙与武城县衙联合刻立。

从明代“谢公堤”说起

明清时期的武城县西南部与直隶河间府清河县东北部接壤,清河县内原有一条古代遗留下来的一字河,由东潘庄逶迤入武城界,经过武城减水闸入蔡河,在三官庙村入运河,可泄清河县东北部和武城县西南部一带的积水。

明嘉靖中后期,由于这条河流长时间没有得到疏浚,清河东北部的客水难以流进运河,就把武城县西南部的一些村庄给淹了。武城县知县谢梦显从保护县民利益出发,多次与清河县衙协商共同疏浚一字河,可清河知县因县民受害较轻不予理睬,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谢梦显不得不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召集民夫于运河西接一字河,筑横堤40余里,使得清河县境内的洪水再也无法流入武城县境内。

由于这条堤坝所处的位置是西起武城县最西南端的毛家庄(现故城县毛店村),东至卫运河边的西李村(今故城县徐里村)止,所以大家习惯上称其为“毛家堤”。但倡导修建这条堤坝的是时任武城知县谢梦显,故武城百姓亲切地称其为“谢公堤”。

整条堤长35里,高3.5米,阔10米,犹如横卧在两县边界上的一条巨蟒。谢梦显的修堤行为深得武城百姓的拥护,整个堤坝虽然动用土方上百万,但仅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就完工了。

洪水灾害触目惊心

毛家堤建好后的第四年,即嘉靖四十一年(1562)的初秋,清河县东北部大水为患,由于毛家堤的阻挡,几十个村庄陷入一片汪洋。清河县知县要求武城知县出面扒开毛家堤泄水,武城知县当然不肯答应清河县的要求,并且号召附近村民联合起来昼夜护堤,防止清河县民将堤堰偷偷挖开。这样一来,清河与武城县界的水利争执不断,且事态一步步扩大。由此两省交恶,官司打到朝堂,朝廷下令由两省使者平其事。武城人不服裁决,最后毛家堤还是保留了下来。

隆庆三年(1569)夏秋之交,运河在清河县境内决口,加上连日暴雨,清河县民死于洪水者甚多,连清河县城墙也淹没数砖。毛家堤虽然由武城县民昼夜防守,但过大的洪水还是将“毛家堤”冲坏,运河西岸的武城、故城县的多个村庄因此陷入一片汪洋。身为礼科右给事中的故城人周世选在家养病期间,目睹了这场水患,写下了一首七言律诗:“茫茫烟水浪花新,村北村南不见人。远寺依稀三岛岸,平畴渺漠五湖津。田家坐苦秋场废,园守空嗟露场堙。眼底凄凉无限事,西风回首自沾巾。”洪水所过之处,高地成为岛屿,平洼之处尽为湖泊,人烟稀少,一片凄凉。

时任武城知县金守谅在《毛家堤水利条陈》中称,洪水从武城西南的毛家庄(今故城县毛店村)新筑护水长堤冲过,直灌运河,直至武城县城之下。大水“横流散漫平地一丈有馀”,南去夏津二十里,东去恩县十五里,西去枣强、南宫三十里,北去故城五十里,无处不是洪波滔天,难辨境界,县城城墙几尽崩裂。根据金守谅的记载,武城全县有260人丧生,淹没民田647552亩,毁坏房屋32034间,淹死牲口805头。幸存下来的人有的躲到树上居住,赤身于暴风骤雨之中,其场面惨不忍睹。更严重的是,水淹半月之后,洪水仍未退去。即使有的地方水退了,露出来的也全是淤泥,田里的庄稼荡然无存。金守谅哀叹:“盖非止十室九空,实已十室十空矣!”

万历六年(1578)春,带冰的河水再次冲进清河县境内,十余顷民田无法下种,三老田宦、教谕何希儒联合诸生武纶、何九臬、魏谔等,写申诉信要求拆堤开渠。于是山东直隶两省的官员派人来实地考察,招募山东水工与境内老人,观地形,准高下,并加深加宽了一字河等河道。是役按地征夫,动用民夫3000人,以义官田宦等三人董其工,教谕沈尉源任指挥其事,逾月报成。同时又督夫千余,修漕堤四十里。自此以后,在将近一百年内两县边民没再遭遇以前的洪灾。

清直隶总督李卫平息争端

由于行政区划的分割,加之封建官府的无能,封建当权者不能从全局或根本上考虑水患的治理问题。一百年后,一字河等排水河道因无人疏浚再次淤浅,重又出现嘉靖年间的情况。

清乾隆三年(1738),因运河在清河县决口为患,深受其害的武城百姓不得不又将毛家堤给修了起来。武民自毛家店起,延袤至西李村(今故城县徐里村),潜地增高,且分土于东,而使水西流,清河县人不堪洪水肆虐,遂再次讼于上官。直隶山东两省官员经过调查,得出了“堤不拆则水患在清邑,河不疏则水患又在武城”的结论。显然,解决问题的办法就在于武城拆堤,清河疏河。

当时的直隶总督李卫批示道:“两邑皆下游,受害相同。理当共秉公心,御灾捍患……嗣后武民不得潜地增高,将现在壅积之土仍填拆口之内,并将来挖沟之土再行壅蔽堤旁。清邑亦不得将续有淤塞之沟不行勤加挑浚。则彼此均免垫溺之害,而有衽席之安。”

围绕毛家堤的兴废,当年的清河县与邻县武城县打了将近两百年的官司,从明朝一直打到了清朝。很多有识之士评论道:夫天下一家,土壤相接,而欲以邻境为壑,其谓之何?然此犹争于末流也。防不驰,则河不决;渠不淤,则决不为灾,于是有浚渠之议。乾隆三年(1738)闰九月,两县知县于县界立碑,约定“永远遵守”。自此,毛家堤便消失于历史长河中。据说,民国时武城人又想重新修堤,结果因为清河士绅的反对而作罢。

解放后,党和国家对农田水利建设十分重视,清河县委县政府(邢台市辖)与武城县县委县政府(后来为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在其遗址上挖沟引水,灌溉农田,这就是今天的辛堤干渠。如今,刻有两县约定的石碑仍立于清河县连庄镇小范庄村中,向过往行人诉说着这段渐被遗忘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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