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新规大力推进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

  农村和社区干部到底能管哪些事儿?得到的回答多为“不清楚”。不过,随着目前一项重点工作的推进,这一问题会有新的答案。不久前,我市出台《关于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意见(试行)》,拉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序幕。
现实需要
  作为拥有近8000个村庄(社区)的农业大市,在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受历史和现实因素影响,一些地区存在基层干部用权流程不清晰、权力运行不透明、民主决策不规范等问题。
  一项数据说明了这些问题——2016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376起,处理4150人,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
  事之成败,必由小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规范监督小微权力,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给出了明确路径——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先行先试
  地处宁津县城西10公里的保店镇红庙李村是一个颇具民主传统的村庄,早在1989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国华就大胆提出“决策讲民主、办事重民意”的工作思路,成立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凡是和群众息息相关的事,都要议一议。
  近年来,红庙李村建起小微权力清单,以图表的形式亮权,让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权力受限、流程管理”,让群众“看图监督、依规维权、合理诉求”。目前,已经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依托该县打造的阳光村务智慧运行系统,每名村民都可用手机查看村财务收支明细等信息。
  如此变化不仅发生在红庙李村,也不止于宁津县。德城区去年编制了《小微权力清单工作手册》,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涉农信访举报同比下降22.5%;临邑县推进农村阳光“三务”,构建了以村“两委”班子建设为核心的“七位一体”格局。市级层面探索了村党组织书记规范化管理、村级办公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第一书记规范化管理、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城乡网格化管理等创新做法,均取得良好成效。
  诸多先行先试,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提供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以《关于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意见(试行)》出台为契机,各级各部门将对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规范,确保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融合对接,凝聚基层治理的制度合力。
3个关键环节
  《关于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意见(试行)》紧抓确权、晒权、控权3个关键环节,就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公开运行、监督责任3项工作机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制定时间表。
  确权,即要明确权力行使的“边界”,实行权力赋予清单化。《意见》提出,确权要以问题为导向,各县市区应深入调研后统一制定小微权力指导清单,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细化清单,将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全部纳入;要按照“一次办好”的要求,绘制运行流程图,编印小微权力操作手册,逐项明确责任主体、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步骤、办理时限等。
  晒权,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行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凡清单覆盖的领域,除涉密信息,都无条件公开;定期和集中公开相结合,采取群众听得懂、看得清的形式,整合会议、文件、电视、网络、手机、公开栏等载体,每村建立“议事微信群”;建立网络监督反馈机制,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反馈。
  控权,要建立多方参与的小微权力监督机制。加强党委全面监督,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进一步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部门职能监督,农业农村、财政、民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政策落实情况、分配资金安全状况全程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发挥巡察利剑监督作用,把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反映基层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纳入重点巡察内容,加大问题线索巡察发现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各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小微权力规范工作。而这场声势浩大的行动,势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德州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率先突破以及开创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局面注入“廉动力”。
  □本报记者 张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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