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张晓航 通讯员 王春玉)“你单位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特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监察建议。 ”4月16日,齐河县监委向县某事业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
发出监察建议书,是监察机关履职的重要手段。齐河县监委把监察建议作为强化监督职能、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一收了之、整改落实打折扣的问题,齐河县监委要求接受建议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回复落实情况;同时,对下发的每份监察建议书实行跟踪管理,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监察建议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每份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去年以来,齐河县监委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1份,推动整改问题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