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一农民救起受伤大鸨 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石秀秀)“大鸨的腿已经恢复了运动能力,翅膀上的伤口虽然愈合了但还不能飞,因此过两天要送到德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一步治疗。 ”4月9日,乐陵市化楼镇刘边村村民刘玉功指着寄养在自家院子里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鸨说。

原来2个月前,刘玉功在村边遛弯时发现麦田内有一只受伤的大鸟正在挣扎。“鸟个头很大,从没见过,我就赶紧跟镇派出所的民警说了。”刘玉功说。接到电话后,化楼镇派出所民警立刻与乐陵市林业局取得联系。

乐陵市林业局迅速组织野生动物保护站和森林公安局的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经鉴定,这只受伤大鸟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鸨,检查后发现大鸨的翅膀和腿部都有伤。“我们向德州市野生动物救助站专家咨询了救助措施并对大鸨进行了紧急救护。 ”乐陵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郭娟娟说,为了避免移动大鸨造成二次伤害,决定由刘玉功继续照顾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化楼镇派出所给刘玉功2000元作为饲养期间的经济补偿。“乐陵市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我们通过广播、报纸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队伍中来。 ”乐陵市林业局副局长周涛介绍,去年以来,群众已先后救护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鸨和“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保护动物翠鸟等野生动物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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