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张玮

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良好健康的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始终高度重视。从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第一次用“亲”和“清”两个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新型政商关系,到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再到2018年底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再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不能成为挂在嘴边的口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山东省委开展千名干部下基层工作,选派省直部门单位近千名党员干部,组成34个高质量发展服务队对接服务170家民营企业;山东省委统战部制定了《省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经济组织细则》,每名省级领导联系2家非公有制企业、1个重大项目、1家山东驻外省商会和1家外省驻鲁商会;山东省工信厅正在以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集政策解读、企业诉求疏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

    始终把民营企业当作自己的企业,始终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才能切实把准民营企业发展脉搏,在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持续精准施策。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提出4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健全联系服务制度。继续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一级带一级,设身处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为广大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清“安全区”。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组织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做到“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表登记、一网通办”。推行容缺审批、多评合一等模式,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试点。

    三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提高政策“知晓度”,要求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时,邀请企业代表参加,主动听取和采纳企业、有关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建立集政策解读、企业诉求疏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合理诉求。

    四是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建立民营经济表彰制度,省政府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各市、县(市、区)也要按规定进行表彰,弘扬企业家精神,焕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激情活力。

    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前提下,德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5条),提出持续构建“进解促”长效机制,健全落实涉企问题解决、联席会议、联系企业、企业工作日、企业家评议政府等工作制度;构建企业直通车、政企良好沟通、促进发展、应急救援、问题监督等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及时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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