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不让抽,楼道内过烟瘾……禁烟“盲区”就在市民身边

东方红路某小区电梯内的烟头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南 摄影报道
  当餐馆、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宣传和执法行动轰轰烈烈时,却有一些场所很少受到关注。27日,不少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家小区楼道或者电梯间内总有人抽烟。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居民楼楼道或者电梯间的控烟形势不容乐观,成为禁烟“盲区”。有市民建议应该在电梯或者楼道安装吸烟报警器,然后进行必要的罚款,让制度来约束行为。
现象调查家中不让抽,楼道内过烟瘾
  “在家中,媳妇儿子不让我抽烟,去商场也有禁烟标识,现在就连饭馆都有很多是禁烟的,烟民的空间也越来越小了。”27日,已有10多年烟龄的王先生对记者说。但是最近,他却找到了一个好办法,就是打开楼道的窗户,在楼道里抽烟,这样既能解决烟瘾的问题,也能逃避家人的“唠叨”。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烟民都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抽烟,他们认为楼梯间不算是不能吸烟的公共空间,而且这里也没贴控烟标识,所以在这样的地方抽烟和在露天抽烟没有太大的区别。
  记者随后走访了不少小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的居民告诉记者,他们这栋楼一共有7层,在三楼半的楼梯间窗台上,有一个用茶叶桶改造的烟灰缸。“一开始我还以为是谁家没拿走的垃圾物品,后来才发现里面都是烟头。自从有了这个烟灰缸,楼道里总是弥漫着一股香烟的味道,如果楼道的窗户开着,烟味就会小一些。但是冬天的时候,尤其是晚上,一旦进到楼道里,从一楼都能闻见很浓的烟味。”小区居民张女士说。
  住在高层的居民也遇到过不少在电梯内抽烟的人。“电梯是一个比较小的封闭空间,有些人点着烟就进电梯了,呛得孩子直咳嗽。遇到这种情况家长只能让孩子往后躲一下,堵住鼻子。都是邻居,我也不好意思上前指责。”住在某小区的齐女士向记者抱怨说。
  很多市民对于“烟民”在自己身边抽烟的行为,表示有些时候真是避无可避,却又碍于情面不好说出来,只能是遇到这种情况后尽量远离,或者是快速离开。
物业纠结很难抓到抽烟人,只能不断提醒
  对于在楼道、电梯内吸烟的现象,物业又是如何看待和对待的呢?记者走访了市区4个物业公司,他们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也表示很无奈。天衢路上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止一次接到住户的投诉,说有人在楼道里抽烟,“自己本来不抽烟,回家从楼道里一走,弄得身上有了烟味,希望物业出面治理。”不少居民曾多次向小区物业反应抽烟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对于我们物业来说是比较为难的,有业主反应我们也要看到是谁抽才能制止,可是我们也不可能天天守在楼道里。另外,大家都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我们也不好和业主撕破脸,所以只能是在业主群里进行善意的提醒。”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不少小区在电梯间都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一些烟民依然视若无睹。
  不少物业认为,在楼道或者电梯间吸烟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治理来解决,这样也不能彻底“根治”问题。“就算我们出面找抽烟的人做工作,但是抽烟的人不止一两个,我们不可能挨个去做工作,所以想要解决这样的问题,还是要靠吸烟人自律,让他们意识到这样做会影响到周围的人,这样问题才能慢慢解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的物业负责人说。
市民建议可在电梯或楼道安装报警装置
  对于这样存在于大多数人身边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市民马先生表示同意物业的看法,他也认为这样的问题并不是靠劝说就能解决的,还是要依靠自觉的意识或者是相关的规定或设施来约束。“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所以可以在楼道或者电梯里安装吸烟报警装置,然后对在这些地方抽烟的人进行适当的罚款,我觉得这样可以有效地制止烟民的随心所欲。”马先生说。
  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将楼道、电梯间当成吸烟室,不仅影响楼道、电梯间的空气质量和卫生,还会损害邻居的身体健康。自己家中不喜欢有烟味,公共场所同样也不喜欢,希望在楼道、电梯间抽烟的居民能多为他人着想。“现在在不少公众场所设有专门的吸烟室,不少小区也有公共活动地方,是否也可以设这样一间吸烟室,让小区的烟民们有一个专门吸烟的地方,或许可以解决他们在楼道或者电梯间吸烟的问题。”市民林先生说。
■他山之石
  2015年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按照《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居民楼的楼道、大厅、公共电梯都属于禁烟范围。北京市卫计委每月都会将全市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吸烟处罚信息报给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档案,实现信用信息共享,达到联合惩戒的目标。此外,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单位或个人被查处的,还将作为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上报监察部门。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