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惊处,必有余音

“谢谢法院的工作人员,帮我要回了执行款,之前天天都挂念这事,吃不好睡不好,现在我这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近日,王大哥告诉记者。

据了解,为了扩大执行战果,营造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声势,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按照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县法院自 1月 23日至 3月 25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雷行动”。

“此次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月 23日至 1月 25日,通过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排查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和小额案件。第二阶段:1月26日至3月21日,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集中查人找物等多种形式,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加大查控力度和惩戒力度,拘留、罚款等多措并举。第三阶段:3月22日至3月25日,回顾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并建立执行长效机制。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庆忠告诉记者。

为坚决打好“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县法院采取各种措施,多管齐下,确保此次行动卓有成效。

为扎实做好“春雷行动”集中执行活动,专门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及执行各实施庭庭长、法警大队、刑庭、立案庭、研究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协调、统计、通报工作。一把手率先垂范,亲临执行一线,参与执行案件的协调、指挥,全程跟踪、督办案件;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执行员,执行干警、法警24小时随时待命,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求执行干警加班加点尽快结案。

执行团队在执行过程中,排除阻力,敢于碰硬,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集中查找和控制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采取“5+2”、“白+黑”、“雨+晴”等执行模式,“凌晨出击”、“除夕会战”等灵活多样的执行形式,“早晨堵被窝”、“中午堵饭桌”、“晚上堵酒桌”,坚决堵住长年躲债的外逃“老赖”。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该曝光的曝光,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

为了规范执行案件,提高执行案件的合格率,实体化运作的执行指挥中心针对实结案件及时进行审查,严格把控案件规范,争取每一个结案都严格达标,提高执行案件合格率;严守执行工作纪律,依法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对于活动中瞒报执行案件数据、虚假结案的、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消极执行或者违法执行拒不纠正的、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的、不听指挥擅自脱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为有效打造诚信社会的舆论氛围,广泛开展立体宣传,综合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大新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立体展示齐河法院执行工作成效、通报执行进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让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可感可知,传播基本解决执行难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既努力提高了结案率,更注重实际执结率、实际到位金额、实际发放执行案款,尤其是重点抓住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本次行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了实际执结。 ”葛庆忠说到。

据了解,自1月份开展行动以来,县法院共出动警力230人次、警车60余台次,执结案件135件,执行到位金额1037.35万元,拘传51人,拘留3人,集中兑现发放案款 2703.55万元;发布失信自然人119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2个,发布限制高消费571人次,撤销限制高消费216人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198人次,促使112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通过此次行动,基本实现了‘案件质效进一步巩固、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司法公信得到进一步提升’的工作目标,有效打击了各种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下大力执结了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下一步,齐河法院仍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坚决打好‘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守护好行动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在此,也郑重告诫广大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法律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就是破坏国家法律秩序和挑战司法权威,必然会受到强制执行和惩罚,只有扛起肩上的责任担当,鼓起面对现实的勇气,早日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的出路。 ”葛庆忠义正言辞的说到。

记者 李烨 通讯员 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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