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赌徒巧妙伪装 未料到手机露马脚

远看像打牌娱乐,近瞧却是聚众赌博。日前,胡官派出所查处一起赌博案,五名赌徒落网。

1月 29日上午,我县警方接到报警:在胡官屯镇司营村西沿街房的出租屋内,有人聚众赌博。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卢某生等人正在打牌,桌上没有现金,却有几部手机。民警打开其中一部手机,有好几屏微信转账记录,原来他们的赌资通过手机微信流转。

经查,腊月二十四日上午,胡官屯镇大货车驾驶员卢某生(男,41岁,芦庄村)、张某兴(男,32岁,富足店村)、张某双(男,33岁,富足店村)和焦庙镇的王某清(男,26岁,陶庄村)、马某昌(男,45岁,张弓辰村)五人,来到胡官屯镇司营村西沿街房的出租屋内,结算运输费用。等待结账期间,卢某生等五人以“斗地主”的方式赌博,赌资以微信转账及红包的方式进行交易,被警方查获。

日前,我县警方依法裁决:给予卢某生、马某昌、张某兴、张某双、王某清分别处罚款伍佰元,并追缴赌资14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贴士:

赌博害人害已。赌徒为了赢钱,挖空心思,无所不用其极。今年2月,在浙江省吴兴警方侦破一起赌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商某等使用“赌博粉”,溶解在啤酒或饮料之中,受害人戴某喝下之后,表现出醉酒、亢奋状态,而后神志不清,迷迷糊糊一夜输掉了100多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赌博粉”是一种新型的混合类毒品,无色无味,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也就是冰毒。

犯罪分子通常会将“赌博粉”混入茶、酒或饮料中。受害者服用后会失去自我控制,变得恍惚、兴奋甚至近乎狂妄自大,对人放松警惕,很容易被骗。“赌博粉”原本流行于境外一些赌场,又叫“杀猪粉”、“打牌药”。近年来开始在我国出现,成为一种用于赌博欺诈他人的新型工具。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拒绝赌博的同时,对于陌生人的邀约始终要提高警惕。遭遇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能让坏人坑害更多的人。通讯员 李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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