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放区分片划区、包干到人!春节期间我市全力做好烟花爆竹限放管控工作

春节临近,全市将进入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为了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近期,我市公安机关围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管控组织开展了大量工作,从而确保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抓出成效。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限放工作。我市利用各类传统媒介和网络媒介通过各种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管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社区民警、警务助理深入限放区域内的居民小区、商家店面、企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和部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一封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告知。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户、张贴到居民楼单元,确保每家一封信,每店、每单位一份告知书,并注意做好讲解工作,全面消除宣传盲区和死角。在此基础上,以警务区为单位,与限放区域内的宾馆、酒店、婚庆和殡葬服务单位、物业公司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单位提前告知拟举办婚丧嫁娶活动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不听劝阻、恶意燃放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全面强化巡查管控,加大了执法检査频次及处罚力度。我市认真实施限放网格化分包管理机制,抽调警力组成专门力量,对限放区分片划区、包干到人,将管控任务分解到组、到人,确保限放区域内的每幢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有专管人员。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在限放区域内强化巡查力量,增大巡查密度和巡查频次,确保查禁违规燃放工作切实有效,及时发现、劝阻和查处违规燃放现象。

严厉打击违规燃放,坚决查处各类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在工作中,对在街面巡查和通过群众报警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对责任人一律带回接受询问查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顶格予以处罚;对阻碍执行职务,防碍社会管理的,以及在规定的禁放单位及周边多次违规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听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严格处罚。截至目前,我市已提前制止燃放行为63次,查处非法燃放案件13起,行政罚款14人。

为了我们度过一个更洁净、安全的新春佳节,我市公安机关真诚地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携手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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