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2018年12月28日,齐河交警大队正严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90后女子刘某醉酒驾驶宝马轿车非法上路,被交警查个正着。
当天下午4时许,该大队民警正在石油公司路口对过往车辆逐一查验,刘某驾驶白色宝马小轿车自东往西而来,在距离民警二十余米的地方准备调头返回。
意识到该车存在问题,两民警立即上前制止、控制车辆和驾驶人,并判断驾驶人刘某有饮酒驾车行为。经当场检测,刘某的酒精含量高达85毫克/100毫升。为了对当事人负责,大队民警又带她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表明刘某依然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事后,刘某非常后悔和自责。她表示自己为给朋友过生日,开心之余喝了不少酒,更不该再侥幸驾车上路,结果给自己带来2000元罚款和驾驶证吊销5年的行政处罚。
在此,齐河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把喝酒不开车当成是一种自觉行为。侥幸上路和逃避交警查处,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良玉 通讯员 李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