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近,为持续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陵城区临齐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李安顺等12人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3月,根据安排,李安顺带队到烟台、威海考察学习城市社区党建工作,3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天)考察期间,因接待方休息,临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张红旭提议去周边景点游玩,李安顺未表示反对,李安顺、张红旭等12名考察学习人员先后到烟台山、蓬莱阁、九丈崖、刘公岛等景点游玩。学习考察结束后,产生的旅游费用2040元在临齐街道财政所报销处理。李安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张红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10名人员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违规报销的费用责令退赔。

2、齐河县潘店镇工作人员张绍山“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7月,张绍山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期间,违规给个人私家车加油。张绍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潘店镇分管负责人受到通报批评。

3、夏津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住宅质量管理股股长刘冰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问题。

2018年6月,夏津县某建设项目验收期间,刘冰和夏津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副经理李玉泽违规接受该项目建设方宴请。刘冰、李玉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庆云县常家镇西张村党支部书记张福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张福炳在担任常家镇西张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为本村村民申请办理低保、危房改造工作中,分别于2014年1月、3月和2016年11月,先后3次违规收受村民礼品礼金共计6100元。张福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予以收缴。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4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守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记者 王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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