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农村集体资产核增1.1亿元

德州新闻网讯(刘敏 孙成民)“以前我们村集体没有收入,通过清查让我们‘捡回’168亩集体资源,还有5间房子1个大院。通过拍卖、承包,村集体有了收入。 ”近日,乐陵市寨头堡乡寨头堡村71岁的老支书曹俊兴说。

今年上半年,乐陵市对寨头堡村集体资产进行了清查,涉及沟湾、公共场所、机动地、林地、开荒地,共157块(处)、806.44亩。清查完,看着新建的村集体资产账册,曹俊兴乐了。其中,5间房子1个大院因权属不清,荒闲了10多年。这次清查核定其权属归村集体,村里拍卖后账上一下子多出10.5万元。该村还收回了1500米长的生产路两侧的植树权,村集体买来树苗,村民栽植、管理,长大后双方三七分成。

今年以来,该市其他村庄也都通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查清了村集体家底。“一方面村集体没有收入,而另一方面,许多坑塘、四旁地等集体资产资源,或长期闲置,或被农户随意占用,毫无经济效益可言。今年,我们借被列为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的契机,对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核增出的集体资源,村集体进行有规划地开发利用,实现村集体可持续增收。 ”乐陵市经管局局长汪军介绍。

为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该市招标1家专业测绘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档案管理公司,开展集体资源测绘登记、清产核资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聘请2名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策制定、纠纷调处、矛盾化解等工作。

对每个村的每一处集体资产,哪怕再小,也要做到六方人员到位:测绘公司的测绘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档案管理公司的专业人员、乡镇经管站的工作人员、村干部、资产四邻涉及到的村民。村民认定权属和四邻后,进行测量、登记。同时,针对长期以来农村因各种原因形成的不合理、不合法合同以及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将农村“三资”问题合同分为程序违法、标的过低、期限过长、改变用途、拖欠租金、要件不全等6种情况,采用协商、发出律师函、法院起诉、移交立案等方式,对这些合同进行重签或废止。

目前,乐陵市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5.7亿元,比账面数核增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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