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日前,庆云法院收到一封特殊的起诉书,七旬的刘某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诉讼离婚。针对案件的特殊性,法院通过引入家事调解员,将家事调解员、当事人子女聚在一起开庭,将对抗辩论式庭审变为调解、修复相结合的庭审模式,最终老两口重归于好。
刘某与丈夫结婚已有40多年,可是两人性格都非常倔强,即便已到古稀之年,两人还是矛盾纠纷不断。在最近几次争执中,刘某提出离婚,并将老伴诉上法院。
为最大程度缓解夫妻双方对立情绪,法院决定将调解作为家事纠纷的首要处理方式,通过建立家事纠纷行政调解组织,设置一定时限的离婚冷静期,指派专业社会工作者加入司法辅助团队进行家事调查和调解。法官将家事调解员、当事人子女聚在一起开庭,当庭向原被告进行劝解,缓和了双方情绪,在多方的共同努力劝解下,最终刘某撤诉,老两口重归于好。
据了解,今年以来,庆云县法院受理家事案件524件,结案481件,通过多元化途径调解家事纠纷,调解撤诉366件,调撤率达76%。(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俞荣 通讯员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