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到2019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县级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3处绿色殡葬设施。10月24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为营造绿色殡葬移风易俗新风尚,我市将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
根据要求,市、县两级要立足当地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编制辖区绿色殡葬建设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以树葬公益林、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为主的绿色殡葬设施建设,在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区规划具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公墓。2019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处县级示范性绿色殡葬设施,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3处绿色殡葬设施。2020年,节地生态绿色殡葬设施基本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同时,开展散埋乱葬治理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作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改善农村社区环境的重要举措统筹部署安排。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一迁二改三绿化”方式,即“一迁”,对散埋乱葬坟墓迁入公益性树葬公墓林或深埋不留坟头;“二改”,对名人墓、烈士墓等不易迁移的坟墓进行改造,使其达到生态环保要求;“三绿化”,对历史形成不易迁移或拆除的坟墓,进行美化绿化、植树遮挡。
另外,我市还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改扩建等行为予以纠正,禁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禁止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格位违规行为,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对外销售。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与逝者家属签订服务合同,出具合法结算票据、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禁诱导、捆绑强制消费。(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汤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