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法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王南通讯员张培松

9月18日上午,临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拓展延伸、协同发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据悉,为了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临邑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四条工作线”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出,在审理阶段,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线索摸排,悉心梳理涉黑恶情况,发现线索及时上报;在执行阶段,密切关注痞霸势力及阻挠执行、抗拒执行等涉黑恶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反馈;在信访环节,加强对信访案件涉黑恶情况的甄别并及时报告,依法妥善处置;在法庭驻地辖区层面,由各地派出所协助驻地党委、政府加强对辖区涉黑恶线索的摸排,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将中央确定的10类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降低再犯可能性、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三项规程”。

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审理、重大问题处置、重点工作开展、重要程序推进等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并逐级层报上级法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加强与公安、检查、纪委监委等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补足证据,确保取证、举证、质证满足庭审需要,加快办案节奏,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涉黑恶案件基本情况及判决结果,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进一步拓展延伸、协同发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部署、重大事项推进、重大案件办理及时向县委、县扫黑办汇报;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认真贯彻《人民陪审员法》要求,积极适用4名陪审员和3名法官组成的7人合议庭;主动配合辖区组织、民政部门建立社区、农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联审机制;注重发现相关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加强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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