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惠民殡葬政策即将落地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政府“买单”

为深化殡葬改革,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按照上级要求,经区政府同意,自2018年9月7日起免除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惠民殡葬政策的具体内容?

1.遗体接运费;2.遗体消毒费;3.馆内抬尸费;4.普通火化费;5.三天内遗体存放费(含冷藏);6.一年内骨灰寄存费(普通寄存)。

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范围?

在陵城区区域内死亡,且在区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符合下列条件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1.具有陵城区户籍的常住居民;

2.驻陵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陵城区户籍在校学生;

3.驻陵部队现役军人、军队离退体干部;

4.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

5.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

6.与驻陵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7.区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

特别提醒:对“大操大办、乱埋乱葬、装棺再葬、墓穴墓碑超高”等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不予免除。

惠民殡葬政策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资料。填写《陵城区基本殡葬费用减免申请表》(所在乡镇(街区)民政所或村(居)委会领取),经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盖章后,持以下资料到区殡仪馆办理:

(一)经办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含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死亡推断书》或村(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不同身份的免费对象需要分别提供:

1.本区户籍免费对象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逝者为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儿童的,需提供医疗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在救助管理站死亡、无法查明身份的,需提供区救助管理站的相关证明;

3.逝者为驻陵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逝者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逝者为驻陵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士兵证》或《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逝者为军队离退休干部的需提供离退休证原件;

5.逝者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提供与驻陵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年度养老保险费缴费清单原件;

6.逝者为无名尸体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第二步:严格审核。区殡仪馆对经办人或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查验,材料齐备的审核通过予以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第三步:费用免除。符合条件的,区殡仪馆收费处根据免除项目和标准免除相关费用(在户籍所在地死亡,但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火化遗体的服务对象,不予减免基本殡葬费用)。

区民政局将做好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区殡仪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对不按规定办理免除费用手续,故意拖延办理、造成不良影响,或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贴的,将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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