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打掉9人软暴力讨债团伙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张志宁 通讯员 李莉王瑞雪)8月15日,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驾车经过河北省唐山市高速联合检查站时,被当地警方抓获。至此,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一软暴力讨债团伙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今年1月15日,家住运河经济开发区的出租车司机张某某向德州市公安局实名举报王某某“黑恶势力恐吓勒索并监视居住敲诈”等行为,称对其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将该线索移交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分局调查后于2018年1月23日立案侦查。经调查,10年前,张某某为表哥武某某担保,从运河经济开发区一担保公司借款10万元,后武某某失去联系。因超过追诉时效,去年9月起,担保公司负责人董某某委托王某某向担保人张某某进行催账。

    自去年12月起至今年1月,王某某多次指使、带领宋某某等人向张某某讨债,对其进行盯缠,并使用轮流盯靠、追堵出租车、在车内安装定位追踪器、别车迫使其停运、制造车辆刮擦事故等非法手段,向张某某进行讨债,迫使其多次拨打110报警。目前,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共向张某某讨债10次。因为无明显暴力行为,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对他们进行了现场调解处理。

    经调查,王某某在2015年8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2015年12月因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夏津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不知悔改的他,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为达到抽成目的,多次指使、带领宋某某等其他8人替董某某等人要债,共非法获利20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侵犯被害人张某某等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其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使其产生心理恐惧,属于“威胁”行为,经公安部门批评制止后仍继续实施,情节恶劣,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1月26日,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对王某某等8人进行抓捕。李某某闻风潜逃,经上网追逃,于8月15日将其抓捕归案。目前,9人团伙已有3人被批捕,5人被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该团伙是全市打掉的首个软暴力讨债寻衅滋事犯罪团伙,案件的侦破严厉打击震慑了社会上非法讨债公司的嚣张气焰,取得明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扫黑除恶专业队负责人杨彬表示,他们将进一步精心组织,全面发力、强势推进,为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开局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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