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本报记者董建新本报通讯员张培松

“法院上门问需,增加了我们在生产经营中的底气,对下一步发展更有信心了! ”8月27日,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庆民说。当天上午,临邑县法院院长邱新华登门拜访多家企业,就法院如何更好为辖区企业、辖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开展走访调研。在走访过程中,邱新华同企业负责人详细交流,询问企业在劳务用工、生产销售等方面的情况,并就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

上门问需企业仅是临邑县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举措之一。该院积极搭建平台,指导全县50余家企业各确定1名员工作为司法联络员负责与法院联系对接,建立企业司法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法院主动关注企业司法需求,搭建司法服务平台的做法非常及时,有助于我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临邑县经信局局长王瑞峰说。

今年以来,临邑县法院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新旧动能转换方面决策部署,多管齐下,积极作为,全力推进辖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落地见效。“我们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完善危困企业破产重整机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邱新华介绍。

以商事审判为抓手,临邑县法院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理念,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市场化破产重整力度,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稳妥清理“僵尸企业”。在临邑县委的统一协调下,构建起以法院为主导,管理人具体执行,政府部门支持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目前,已经有5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4家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家企业资产正在评估拍卖阶段。妥善审理好此类重大商事案件,将有助于促进过剩产能依法化解、企业优胜劣汰、产业转型升级。

早在今年4月,临邑县法院就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共分为3个大项14条措施,对服务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升级。《意见》指出,畅通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案件的诉讼渠道。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出台诉讼服务规范指引,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案件,及时审查、快速立案,依法审理、高效执行,加强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努力缩短诉讼周期。健全完善司法服务网络,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大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甄别力度,依法制裁违法滥诉行为。

关于审理涉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刑事案件,《意见》规定,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规定,不以犯罪论处。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重点,打早打小,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环境资源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

针对企业关心的执行工作热点问题,《意见》规定,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正确把握和运用执行政策,尽可能采取灵活手段,对企业账户、原材料、设备、厂房等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除依法需要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坚决杜绝乱执行、超标的查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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