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王德鹏)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宁津县宁津镇皮洼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泽军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问题。 2015年9月,时任宁津镇皮洼村党支部书记杨泽军以帮村民白某某(精神障碍)申请危房改造并通过审批为由,向白某某姐姐索取8000元,据为己有,主要用于个人支出。 2017年12月,该案初核过程中,杨泽军将8000元钱退还给白某某姐姐,并支付利息。杨泽军另涉及其他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武城县郝王庄镇邱王庄村党支部书记邸玉峰在低保初审上报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3年,邸玉峰在上报本村低保对象工作中,违规将其母亲纳入低保户,致使其母亲自2013年第二季度至2016年第一季度违规领取低保金5649元。邸玉峰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夏津县香赵庄镇副镇长于士祥不按要求配合巡察工作问题。2017年12月,于士祥在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时,提供相关贫困户资料不及时,没有按照要求自查自纠,仅对几项具体问题简单答复,且扶贫档案材料缺失、管理混乱。于士祥受到警告处分,夏津县纪委责令该镇党委向县委写出检查。

庆云县庆云镇一陈村党支部原委员陈文贵骗取扶贫分红问题。 2014年5月,陈文贵担任庆云镇一陈村党支部委员期间,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妻子、儿子、儿媳、孙子、孙女列为贫困人口,并违规享受扶贫分红1330.72元。陈文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4起案件,既有主体责任“虚化”,失职失责问题,也有优亲厚友、截留侵占问题,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好扶贫工作政治责任,以顽强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拼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强化扶贫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重中之重,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紧盯扶贫民生领域易发多发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胆敢在群众“救命钱”上动心眼、下黑手的绝不放过,持续释放零容忍、强高压的坚决态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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