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发改委实施行政管理信用监管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艺通讯员冯剑平)日前,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在全市发改系统实施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信用监管,“逢办必查,逢报必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知》要求,在办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资金和政策申报初步审查及复审等业务中实施信用监管,查询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并作为重要参考,根据信用状况对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采取激励、支持或限制、禁止等措施。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办理的申请事项,根据其信用状况,在办理环节实施从严审核、审慎办理、减少额度、限制申报、不予受理等相应惩戒措施;对被列入守信“红名单”或近3年无失信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受理和办理等环节可探索实施信用承诺制,开通“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为方便信用查询,全市发改系统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应用系统3种路径开展联合惩戒。

    我市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组织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多项政策法规,健全宣传引导;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建成运营,“信用德州”门户网站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及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搭建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深入开展,向国家、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的“双公示”有效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均受到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报表扬;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靠前,为我市良好的信用环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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