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出台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

德州新闻网讯 7月3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德州市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监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印发,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这也是我市首次针对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环节出台的监管规则。《规则》自2018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据了解,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以下简称配气价格)是指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经营范围内通过公共燃气管网系统向用户提供天然气配气服务的价格,不包括燃气企业之间的管道运输价格。

城镇配气管网是管道燃气产业链的“最后一公里”,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属于重要的公用事业,关系社会民生,其价格应由政府严格监管。《规则》的出台确定了我市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配气价格校核调整过程中,如果测算的价格水平过高或调整幅度过大时,价格主管部门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设置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到位,避免价格过高和大幅波动。对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分摊到未来年度进行补偿或扣减。

同时《规则》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配气价格,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配气价格水平和相关依据,确保合法合规和公开公正透明。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提出定调价建议,要通过企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成本等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记者 石秀秀 通讯员 汤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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