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短不长


  □陈亦权
  中国人大多有一种通病,叫做“护短”。所谓“护短”,就是掩饰、否认短处,不容许别人指责、挑剔。最为普遍的是大人护孩子的短,比如《红楼梦》中,贾宝玉调戏金钏儿,金钏儿反遭王夫人打骂:“好好的爷们,都叫你勾引坏了! ”
  作家野莽写过一篇文章《难指望辕门斩子》,说自己的弟弟小时候老受人欺负,找到施暴者的娘那里告状。施暴者的娘对弟弟说:“你走吧,我打他。 ”弟弟就走了,几次这样忽悠后,弟弟长了个心眼,再一次去告状,弟弟说:“你打了我再走。 ”女人一愣,随即咬咬牙,抽出一根筷子粗的扫帚苗子,对着棉花包一样的儿子屁股抽了两下,抽得她儿子嘿嘿直笑。打罢,她对弟弟说:“我打了,你走吧。 ”弟弟不干,女人勃然大怒道:“他好歹是我儿子,你还想我把他咋样呀? ”
  常言说:“慈母有败子,严家无悍虏。 ”父母对子女护短、过分溺爱,造成的是孩子任性、自私、骄横,实则是百害而无一利。
  翻古籍,发现文人也爱护短。苏轼是宋代大书法家,别人讥其字肥,“左秀而右枯”,苏轼幕僚、著名词人李之仪就为之辩护说:“议者或以其喜浓墨、行笔迟为同异,盖不知谛思乃在其间也。 ”意思是说人家苏轼追求自由,率意为文,字里有大境界。
  《资治通鉴》记载,濮州刺史庞相寿因贪污被罢免职务,自诉曾在秦王府做过门客。皇上护短,打算让他官复原职。魏征进谏道,过去秦王身边的人,天下有很多,如果都凭老交情徇私,恐怕会让天下正直的人心寒。太宗采纳了魏征的意见,对庞相寿说,过去我为秦王,是一府当家的,现在是四海的君主啊,不能违反原则以徇私情。
  唐太宗治国不私故人,做法为人称道。古时,形容官场黑暗有个成语叫 “官官相护”,这种现象现在还有一定市场。有的领导干部,看到下属犯错误不是及时出面制止、批评,促其改正,乃至严肃处理,而是徇私袒护,想方设法遮丑,甚至串通一气搞腐败。从暴露的一些腐败案件来看,很多是沦陷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现象触目惊心,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古人云:“短不可护,护短终短;长不可矜,矜则不长。 ”尤其是人民公仆,要修德养心慎行,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讳疾忌医不好,等到病入膏肓动手术颇为麻烦,还是早一点揭短弃短,别护短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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