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劳动模范李海洋:忠于职守 严于律己 为民服务

本报讯(记者万帅)李海洋,男,41岁,中共党员,199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德州公安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督。 2011年12月,被德州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十佳优秀人民警察”,2017年10月,被山东省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委组织部记个人嘉奖1次。率先垂范,忠诚担当,做好安保维稳工作

  李海洋任副局长以来,分管刑侦、经侦、反恐、国保等工作,党的十九大安保期间,他抓好刑事打击、经侦犯罪侦查工作的同时,抓反恐、维稳工作时刻不放松。他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狠抓反恐、维稳工作措施落实,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处隐患。他坚持把维稳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克服一切困难、想尽一切办法,配合全区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维稳安保任务。

  为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到实处,李海洋与相关大队负责人、辖区重点企业保卫部门负责人一起,完善各类预案,组织开展反恐演练。十九大安保期间,他分管工作未发生越级非访问题,未发生涉恐问题。他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十九大安保进入一级勤务以来,他每天都吃住在单位,工作12个小时以上,累计加班加点300多个小时,认真组织和督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坚持每晚巡岗,以自己高度负责的精神带动身边民警。十九大安保进入关键时期,他坚持随时随地与分管大队长、民警进行谈心,了解各大队工作情况、民警队伍精神状态,为民警支招解压,队伍始终保持高昂的战斗力。

  坚持原则,严于律已,

  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李海洋不管是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还是在个人生活中,都严格要求自己。他办案坚持原则,荣誉利益讲风格,肯吃苦,从不讲任何条件。在他办理的多起案件和参与抓获处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许多人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他,希望能够看在同学朋友的份上网开一面,从轻处理,但都被他一一拒绝,同时还向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他们打消拉关系、走后门的念头,主动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为此他也没少“得罪”人。在他主办的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案件的一方通过李海洋的一位同学找到他,请他多多“关照”。李海洋未讲丝毫情面,依法治安拘留了这一方的违法当事人,这位相处多年的同窗听后,扬言从此与他“断交”,但李海洋坦荡无私的品格最终赢得了这位同窗好友的谅解和钦佩。

  参加工作以来,李海洋不重名利,默默无闻地工作,他放弃了多次立功受奖的机会,把荣誉让给了战友同事。有人问:你整天玩命地工作,图个啥?他指着警服淡然一笑:穿上它就意味着责任,我干工作要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对得起群众对我们警察寄予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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