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十项举措”做实环境监察工作

德州新闻网讯  近日,平原县环境监察大队召开专题会议,不断适应新的环保形势,理清工作思路,逐项落实上级环保工作要求,从十个方面强化工作落实。

继续做好迎接环保部强化督查准备和第八轮环保部巡查组工作;加强涉VOCS企业的管理,督导重点涉VOCS企业安装电度表和高清晰摄像头;按照 《德州市环境污染技术导则》督导辖区内大型堆场、料场和商砼行业全面完成整改,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涉危险废物企业的管理,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管理辖区内危险废物;督导有关部门、乡镇对辖区发现的污染水体进行彻底整治;加强涉水企业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违法排水企业进行严加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按照 “双随机”对所辖企业进行抽查,做好现场记录;对上级各类信访案件,做好梳理工作,分类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加强错峰生产企业的巡查,严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对 “散乱污”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对 “未批先建”、违反 “三同时”的企业严肃查处。(徐春海 房德进)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