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获得多项荣誉
本报讯(特约记者 齐祥红)近日,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获佳绩。
这次会议对做好新时代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对优秀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县成功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复审,这是我县自2011年获得“省级文明县”荣誉称号以来,连续三届获此殊荣。另外,我县还获得了全省移风易俗工作先进县称号,县第一实验小学获得第一届全省文明校园称号,县第三中学获得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肖东和县第三汽车运输公司司机张建获得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省级以上道德模范7人、省级文明单位27个,省级文明村镇20个,省级文明社区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