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市政协十三届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和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经过充分酝酿并报请市委同意,自2012年7月至11月,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5个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在深入部门调研视察、政协委员意见反馈、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和听取部门情况介绍的基础上,11月23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三次常委会议,听取了5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进行了民主评议测评投票。市政协常委会议组成人员98人,出席会议72人,发出测评票72份,收回测评票72份。经统计,5个部门的满意率都在 83.3%以上。按照《2012年市政协委员民主评议部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规定,满意率占与会人员80%(含80%)以上者为满意单位。经市政协十三届九次主席会议审议,确定这5个部门为市政协委员民主评议满意单位。
希望5个部门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对照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效能,真抓实干,拼搏进取,为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2年市政协委员民主评议部门满意单位名单
(共5个,排名不分先后)
德州市环保局
德州市卫生局
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德州市地税局
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