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政协关于表彰2012年度优秀政协委员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和全市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按照市政协“1255”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牢记使命、不负众望,立足本职、双岗建功,求真务实、创新有为,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不懈努力,有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展现了政协委员的良好精神风貌。为树立榜样,激发活力,根据《政协德州市委员会关于对政协委员进行年度述职考评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自我述职、民主互评、意见反馈、集中审定等程序,在全市政协委员中评选出马振东等47名优秀委员,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政协委员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更大进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真情履职、创新实践,努力推动全市政协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促进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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