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德城区燃气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及早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
2.非法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3.非法挪用、占用、私改乱接燃气管线设施;
4.非法建设施工占压地下燃气管道;
5.瓶装液化气送气工无证上岗及是否指导燃气用户正确使用安全操作;
6.燃气安全装置使用不规范(报警器是否人为停止使用)。以上违法行为如有发现,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34-2182981;0534-2182911;12345热线
举报邮箱:dcqzfjaqsck@163.com
三、奖励方法
举报事项核查属实处理结束 15个工作日后,对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最低 100 元/次的现金奖励(举报范围内第六条同一违法行为举报5次,给予一次奖励)。
四、时间期限
本次有奖举报有效期限为:2024年3月28日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解释。
德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8日
德州日报新媒体出
编辑|石秀秀 通讯员|许伟
审核|王秀青 终审|杨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