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决定实施青年见习计划 | 3年组织6000人见习 促进青年人群更加充分就业

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确定自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根据安排,我市将利用3年时间,组织6000名青年参加见习。年度计划为2019年1800人、2020年2000人、2021年2200人。

青年见习计划把就业能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将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实现了身份与技能的过渡、知识向实际工作能力的转化,不仅能够解决青年就业问题,也可以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德州市将坚持政府搭台、市场驱动,资源集成、供需发力的原则,按照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的要求,不断完善见习制度和工作体系,搞好见习基地设立,开发见习岗位,加大经费支持,加强见习管理,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见习意愿的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青年见习计划的对象是指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离校未就业的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德州市将在每年7月初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建立见习实名台账,提供有针对性的见习服务。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同时,我市还将根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见习基地,充分挖掘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可依法留用见习人员,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基地,可依法依规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德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的,补贴标准可提高10个百分点。



记者 王志冕 通讯员 李红霞 牟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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