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元博,男,1991年3月生,平原县张华镇企业服务办工作人员。他是一名退役军人,在部队时曾获得“优秀士兵”和嘉奖奖励,2023年退伍后,被分配到张华镇人民政府工作。同事们对他的评价是工作兢兢业业,待人诚恳,事事处处都体现出军人的优秀品质。
2024年元旦前夕,闫元博收到了一个快递,打开一看是一面鲜红的锦旗,上面写着“见义勇为施援手,弘扬社会正能量”。同事们纷纷询问是怎么回事,闫元博这才把跳水救人的事迹说出来。
2023年12月9日晚,闫元博与两名朋友在济南百联奥特莱斯广场东边的小清河附近散步时,忽然听到河边“扑通”一声,循声看去,发现是一名女子落入水中。三人一边往河岸边跑一边分配好了救援任务,两人跳水救人,一人在岸边接应。面对浮着冰凌的湍急河水,闫元博和一位朋友没有丝毫犹豫,甩掉棉袄、脱掉鞋子,飞身跳入冰冷的河水中。河水大约有四五米深,他们奋力划水,很快游到女子附近。两人抓住女子的胳膊,成功将落水女子营救上岸。这时岸上的朋友已经拨打了120。救护车来了,他们又跟着把人送到医院,一位朋友用自己的医保卡为女子办理了住院手续。经过抢救女子脱离了危险,他们换上护士找来的病号服才离开医院。
救人后的闫元博回到单位并没有对任何人提起此事,还如往常一样工作、生活。直到被救女子通过住院登记的医保卡信息,多方打听到闫元博的地址,寄来锦旗表示感谢,领导和同事们才知道他做了一件见义勇为的好事。
“其实后来回想也有点害怕,虽然知道这个季节的河水冰冷刺骨,但也没想到上岸的时候全身都木了,多亏在部队锻炼的身体素质比较好。”闫元博说,在当时那种紧急情况下,跳水救人完全是一种下意识行为,并没有想太多。作为一名退役军人,不管什么时候遇到这种事,他都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来源:平原县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