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好人之星候选人:宁津 ​​​朱孟友

朱孟友,1983年3月生,宁津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开通电话“小朱热线”,扎根基层法庭十余年,累计审结各类案件2700余件,先后被评为“齐鲁最美法官”、德州“百佳政法干警”、德州“十佳青年法官”、宁津县“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一、本地媳妇外地郎 “小朱热线”来帮忙

在宁津县柴胡店镇,提起“朱孟友”这个名字,知道的人可能并不多,但要说起“小朱热线”,可谓家喻户晓。即使现在朱孟友已经调离柴胡店人民法庭,柴胡店镇的村民遇到法律问题,还是会习惯性地拿起手机,“我给‘小朱’打个电话,问问他该怎么办”。

在柴胡店法庭工作时,朱孟友了解到,由于辖区村子距离县城较远,村民法律咨询渠道单一,无法满足司法需求。他便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写在小纸条上,让村民可以随时咨询他。一传十,十传百,他曾经一天接听过120余个咨询电话,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咨询、上门调解等服务。为此,宁津法院便以“小朱法官”的名义,在柴胡店法庭开通了“小朱热线”。虽然岗位几经变化,朱孟友依然不忘“小朱热线”工作,随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从一开始的“人生地不熟”,硬是凭着一股子司法为民的情怀,慢慢地融入了宁津这一方热土,让当事人真切体会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

二、百姓心中一杆秤 贴心办案换真情

自2007年进入宁津法院,朱孟友先后在审判监督庭、柴胡店法庭、交通案件审判庭、执行局等多个业务部门任职。十六年法院办案经历,几千当事人,让他见证了生活的不易,使他打心底里想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温暖。

“哥,保险公司的赔款都到账了,感谢的话就不多说了,没有你我们这年都没法过......”电话的一头,激动的留下了感激的眼泪。2021年3月18日下午,朱孟友收到了远在内蒙古的当事人孙某打来的电话,这让一天开了三个庭的他,疲惫感瞬间消散。

2020年12月25日,王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关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关某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肇事方在未取得谅解书的情况下,拒绝赔偿,关某某之子孙某无奈诉至宁津县人民法院。

朱孟友了解案情后,以最快的速度立案,安排开庭审理。庭后,他多次与保险公司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同意按法庭的意见进行调解。但因保险公司年底轮休,无法正常审核,致使原告春节前无法拿到赔款。年好过,“年关”难过,考虑到孙某亲人去世,又远在内蒙古,为减少来回奔波,朱孟友通过微信远程调解的方式达成调解,又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最终保险公司赔付孙某损失,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仅要对平民百姓、弱小无助者抱有深深的爱,还要怀有以人为本的悲悯和关怀。”在基层工作得越久,朱孟友与群众的感情越深。

三、年轻法官“不年轻” 办案质量第一名

基层矛盾细碎烦琐,可大可小,处理好了皆大欢喜,处理不好“鸡飞狗跳”。但不管面对什么样的矛盾纠纷,朱孟友都能“化百炼钢为绕指柔”,尽全力将矛盾化解在一线。

七年前贾某与于某的家庭纠纷案,让时任柴胡店法庭副庭长的朱孟友至今记忆犹新。贾某与于某系夫妻关系。贾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严重,其中大部分医疗费用由于某父亲垫付。事后,贾某欲将事故赔偿款据为己有,拒不偿还于某父亲垫付费用,于某父亲遂将贾某和于某诉至法院。这一事件也成了贾某与于某两人离婚的“导火索”,于某先后3次向宁津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朱孟友看来,十几万的“救命钱”是于某父亲一辈子的积蓄,于情于理于法,贾某不能不还;于某与贾某的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已无存续可能,离婚是破解两个家庭纠纷的关键。他先后5次前往贾某家中进行调解,最终,贾某认识到他和于某的婚姻已无法存续,归还了于某父亲垫付的医疗费用。至此,两个家庭从长达2年之久的纠纷中彻底解放出来。

朱孟友曾是宁津法院最年轻的法官,但他的审判经历却不“年轻”。无论是之前的基层人民法庭,还是后来的交通事故案件审判庭,都是法院案件数量最多的庭室。“绝不能因为案件数量多而影响办案质量”,这是朱孟友始终坚持的原则。近几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上诉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因为拥有多年基层办案经验,今年40岁的他被同事亲切地称为“老黄牛”法官。

如今,朱孟友已调任执行局,担任执行局局长。他带领执行干警奋战一线、不言苦累,让一份份裁判文书变成了当事人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来源:宁津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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