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李智群通讯员刘立民)6月23日,庆云县法院通过“云庭审”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以及程某某、李某某、宋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案。这是庆云县法院首次运用“云庭审”审理涉黑案件。
该案开庭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仔细查阅案件资料,熟悉案情,召开庭前会议,制定庭审方案,为开庭审理做了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通过线上网络视频,实现声音、图像全程同步。庭审全程网络信号稳定,程序规范,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该案将择期宣判。
庆云县法院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减轻疫情影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转载自2020-07-01 德州新闻网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