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四届德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3月13日政协第十四届德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德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康志民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会议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 2019年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要求进一步发挥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为助推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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