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金华:平凡不平庸 巾帼展风采

纪金华:平凡不平庸 巾帼展风采

    纪金华,女,3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法警大队大队长,三级警督。先后担任公诉科副科长、法警大队长等职务,从事检察工作二十多年来,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扎实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先后荣获多项殊荣。在德州市检察院组织的业务大比武中,取得了全市业务集体第一名,个人射击第二名,个人擒拿格斗第三名,2008年被县政法委评为“平安庆云建设先进个人”; 2009年被县妇联授予“ 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0年被评为“庆云县十佳优秀警花”。她带领的法警队连续多年在全市对口评比位居前三名,全市司法警察现场会多次在本院召开;2012年1月获德州市政法委授予先进基层科室荣誉称号;2012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典型发言并被推广;2012年12月10日获全省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强基固本 政治坚定

    纪金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要的位置,把党性教育作为第一要务,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等有关精神,并不断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格用党员的标准、检察官的纪律要求着自己,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神圣的职责,使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能够适应她所从事的检察事业,同时不断钻研业务,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能,不断充实完善自身的业务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自身的综合素能得到全面提升,为更好服务检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爱岗敬业 执法为民

    纪金华在公诉部门办案期间,做到秉公办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在所办理300余起案件中,起诉准确率达100%,有罪判决率达100%。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打击了犯罪,保护了人民,为庆云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她在审查一起养父强奸养女案时,受害人小红多次遭养父强奸,母亲发觉时已有几月身孕,此时小红仅14岁。但赵某在起诉环节,不但翻供而且提出各种理由进行狡辩。面对这对不幸的母女,她决心要让犯罪嫌疑人赵某受到法律严惩,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还受害人公道。针对此案,她多次下乡取证,到当地调查走访群众几十余人。最终以有力的证据让赵某得到了应有惩处。此案一经宣判,当地老百姓均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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