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创城工作,按照市文明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要求,德州市房管中心专门印发了居住小区创城工作明白纸,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一一对照落实,小区业主自觉遵守。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居住小区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窗口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宣传动员方面,在居住小区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市民文明素质友善礼让,要求做到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居住小区生活环境方面,要求做到: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垃圾房、箱(桶)等完好、整洁;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居住小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公共秩序维护方面,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
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该项为网上申报项目,从建成区选取若干社区,提供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情况。(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