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99%的党员佩戴党徽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杜华江 通讯员 许士涛 董玉龙)6月18日,记者到夏津宋楼镇敬老院采访时看到,该院92岁的老党员杨连弟胸前端正地佩戴着一枚党徽。今年3月12日,夏津县下发通知,倡导全体党员自觉佩戴党徽。据了解,全县自觉佩带党徽的党员已达20600余名,佩戴率达99%以上。
    夏津县委书记王春利介绍,党员佩戴党徽,相当于亮名了自己的身份,能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员良好形象。特别是在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党员必须敢于挺身而出,坚决抵制邪恶,弘扬社会正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据悉,该县在佩戴党徽工作中,把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他们规定,在职党员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党徽,日常生活中提倡佩戴党徽,无职党员提倡佩戴党徽;在大型集体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号召党员集体佩戴党徽;党内重大活动期间,如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轮训等,党内重要会议期间,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内表彰大会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党员必须佩戴党徽。
    同时,该县把佩戴党徽情况纳入考核,严格督查、不定期通报。党员第一次违反佩戴要求的,在支部内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要求的,党员本人必须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检查,本年度内不能参评优秀党员;三次及以上违反佩戴要求的,正式党员本年度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情节严重的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预备党员预备期延长半年或取消预备资格。凡经督查核实全年不佩戴党徽人数超过应佩戴党员人数20%的,取消该党组织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能评议为优秀,并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