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保每日提维权要合法 警惕“代理退保”黑套路

2017年10月,Y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身故及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险金额30万。2021年2月,Y先生因不慎被严重大面积烫伤住院,就托内行人员的“朋友”帮忙咨询理赔,但这位“朋友”却告诉他,买的是“身故及残疾保险”,理赔不了,让他直接找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2021年3月,Y先生听了这位“朋友”的话,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在电话中,Y先生认为自己在投保时“被销售人员误导”,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或者全额退还保费,否则将进行投诉。

保险公司接到反馈后,第一时间与Y先生取得了联系,但Y先生要求委托其“朋友”全权处理,客服人员怀疑Y先生被代理退保人员误导,邀约Y先生到公司当面沟通,还特别提醒他带上病例。面谈时,经验丰富的客服发现,Y先生受伤面积较大,当即建议Y先生受伤180天时进行伤残鉴定,如鉴定伤残情况属于保证范围,则可申请理赔。

2021年9月,Y先生拿到了九级伤残证明,向公司申请了理赔,次月就收到了保险公司6万元伤残理赔金。 拿到理赔金后看,Y先生一再感谢保险公司:“多亏你们,我才没被”朋友“骗着退保,还顺利拿到了理赔金。”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的“误导或怂恿消费者非正常退保”是“非法代理退保”常见的手段。这些不法分子往往以维权为名,以高利为饵,通过“投诉”逼迫保险公司进行非正常退保,以达到全额退保后赚取高额服务费等恶劣目的。一旦消费者与“非法代理退保”有所牵连,将会面临以下风险:失去正常保险保障、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 、遭受诈骗、遭受不法分子骚扰恐吓、再次投保受限或者拒保等。

【风险提示】

为避免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面对“代理退保”的相关诈骗活动,监管部门已经高度重视,严厉打击。在这里,新华保险山东分公司也再次提醒消费者:无论何时,都要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反映诉求,合理维权,不要盲目听从他人谗言,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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