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值超百亿元,海关2020年连破跨境电商走私案

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记者刘红霞)作为我国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近年来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条“财路”。海关总署21日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海关立案侦办跨境电商渠道走私犯罪案件79起、案值104.9亿元。

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孙志杰当天在例行记者通报会上说,2020年海关始终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4061起,其中,立案侦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322起,案值927.3亿元,侦办非涉税走私犯罪案1739起。

具体到跨境电商方面,孙志杰说,海关严厉打击整治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走私活动,推进跨境电商专项情报中心建设,开展智能研判打击。全年立案侦办跨境电商渠道走私犯罪案件79起、案值104.9亿元。

当天发布的2020年海关打击走私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一例涉及跨境电商。

通报显示,2020年9月21日,武汉海关缉私局联合深圳、广州、天津、厦门、哈尔滨等5个直属海关缉私局,出动警力530余名,在湖北、天津、江西、广东、黑龙江、福建等地同时开展“9.21”打击跨境电商渠道走私联合专项行动,打掉走私团伙1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8名,案值16.8亿元。

经查,2019年5月至案发,武汉某跨境电商平台公司将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化妆品、奶粉、红酒等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商方式走私进口,并大幅低报货物价格。

据了解,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走私的主要手段大致可以概括为,先“化整为零”,后“化零为整”,从而在关税、增值税等方面牟利。

孙志杰表示,2021年海关总署将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持续遏制走私势头,切实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完)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