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董建新 通讯员 高忠祥 孙暖)近日,根据最高检和省检察院部署,市检察院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涉及3项重点工作20条具体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据了解,市检察院将专项行动与“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相结合,明确百企问需、实地督导等重点工作的具体时限、活动形式,实现精准推进。
《方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公益诉讼的监督,深入开展“检察护企绿色直通车”项目,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挥“府检联动”职能优势,强化与行政部门的合作联动,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依法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加强对企业的产权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打造全市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良性互动的工作模式,推进法治德州建设。
搭建“企业家驿站”德检护企平台,健全全市检察机关与各级工商联检察联络机制,积极开展检察官“进百企护发展”活动,送法进园区、进基地、进企业,细化实化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措施。着力打造“一把手”营商环境检察品牌,扎实开展《探索涉企行政检察监督“一类事”助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合法经营推进社会治理集成服务》两个“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以“检察有为”推动“市场有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构筑高质量发展“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