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检警配合共促办案提质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董建新通讯员时立军高忠祥)近日,由齐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贺某等人开设赌场案一审判决,贺某等12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2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在境外开设赌博网站,招募内地人员收取赌资,犯罪手段新颖,涉案人数众多、危害性大。”承办检察官杨芳说,“案件快速办结,检警协作功不可没。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查清犯罪团伙组织构架、运营模式和资金流向,最大限度补充完善证据,按照‘介入—分流—受案’过滤模式,分类处理、分层移送。”
像这样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我市检察机关已实现全覆盖。“过去我们多是看案卷的‘卷对卷’监督,现在‘面对面’监督已经是常态。”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任吉慧介绍。去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共选派60名骨干检察官在各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或轮值。
通过账号数据共享等方式,市县两级办公室实现无障碍信息查询,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前哨平台作用,依法开展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同步监督。截至目前,已监督立案61人、监督撤案53件。
我市检察机关加强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将起诉和审判的证据要求向前端传导,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基础性工作解决在侦查阶段。今年已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审查起诉阶段退查率仅为2%。
通过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我市同步建立了线索移送、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近日,禹城市检察院办理薛某污染环境案时,第一时间引导侦查人员查清污染物来源、性质,并将线索移送公益诉讼部门,协助开展环境损害调查、评估,督促犯罪嫌疑人缴纳283万元环境修复费用,促进被污染土地修复。
“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由案后监督向同步监督转变,检警双方理念上更‘合心’、行动上更‘合拍’、工作上更‘合力’,实现双赢共赢。”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