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魏晓燕)近日,武城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贩卖毒品案,部分涉案人员涉嫌“自洗钱”,这是我市破获的首起贩毒“自洗钱”案。
去年1月,武城县公安局在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时,发现2名犯罪嫌疑人有吸食贩卖毒品情况,经调查研判后锁定一涉毒犯罪团伙。经过连续奋战,专案组抓获主要涉案人员李某勇,对资金往来进行全面分析,发现其为逃避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打击监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银行卡、支付宝,用于收取下线毒资,再将毒资转入自己名下银行卡和微信,达到转移毒资目的。
随后,专案民警沿线深挖,先后抓获4名涉案人员,他们均供述了明知李某勇贩毒却将个人身份信息提供给其使用的犯罪事实。专案组与银行、检察院等部门合作,最终确定李某勇等人行为属于“自洗钱”。目前,李某勇因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2年9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