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林杨)5月17日,武城县法院向当事人送达首份嵌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告知内容”的民事裁判文书。
告知内容明确当事人应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法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若违反规定,执行法院可按照生效文书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告知内容”嵌入民事裁判文书,将拒不履行的风险后果提前告知,可以有效提升当事人的自觉履行率,让胜诉群众的“纸上权益”切实变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