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事业单位长期引进博士研究生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志冕)3月12日,我市发布事业单位长期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进一步推进“人才兴德”战略实施,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

人才引进范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人才引进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及时启动测评、考察、体检等程序。经信息确认、双向选择、资格审查、组织测评等环节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灯塔—德州党建”以及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084、268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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