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

(接上期)

精准信用修复 助企增信减负

市发展改革委

一、项目概述

精准信用修复将从服务企业、减轻企业负面影响的角度出发,通过市县统筹、部门联动、精准提醒、“1100”模式、“三书同达”等多措并举,精准提醒失信企业申请信用修复,及时协助企业重塑信用,助力企业发展,真正做到“问需于企,送信于企”。

二、项目必要性

根据调查了解,在招投标或资金申请等市场活动中,部分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不了解,或者对自身信用记录重视程度不够,因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遭受挫折时,才被动进行信用修复,从而导致不符合申请优惠政策的信用等级条件,无法享受到政策红利,经营、发展受到影响。

三、项目先进性

精准信用修复将主动“送信于企”,减轻企业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充分利用信用资产,为企业发展纾困凝聚“信用力量”,助力企业轻装上阵,高质量发展。项目在全省具有先进性。

四、具体内容

项目采取市县统筹精准提醒,“三书同达”主动告知,“1100”模式高效修复,通过多种方式对需要信用修复的企业提供一对一信用服务,将大大提高企业信用修复效率,帮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一是市县统筹精准提醒。依托德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全市范围内行政处罚公示到期需修复企业名单,横向推送至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纵向下达至相应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及时通知完成整改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实现全市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精准修复。

二是“三书同达”助力修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主动告知企业该行政处罚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信用修复政策等内容,助力失信主体尽早完成信用修复。

三是“1100”模式高效审核。“修复材料提交一网通、有问题的逐一电话回复、办理过程零跑腿、修复初审每天清零”,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过程、高效率信用修复审核服务,全面加强信用动态管理。

五、实施路径

(一)部门联动,主动告知。项目将采取部门联动形式,发动市直以及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三书同达”工作机制,及时对接企业信用修复相关事宜。

(二)定期筛选,及时推送。市发改委将定期筛选开展信用修复企业名单,推送至相应处罚决定作出部门。

(三)督导整改,强化落实。各级各行政处罚机关负责核实失信企业整改完成情况,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尽快落实整改,及时通知完成整改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

搭建集成式线上服务平台 拓宽科技服务新渠道

市科技局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环境,本项目通过对科技企业服务云平台升级改造,将通过设置科技项目立项、科技平台建设、科技政策落实等科技服务板块,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集成服务,全力构建科技服务的全链条、全过程的服务新模式。

二、项目必要性

大数据背景下,科研项目数据剧增,科技资源需求不断增加,建设多元开放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打造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一是建设线上服务平台,规范、简化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解决企业在线下服务时跑腿多、纸质材料多、交流不通畅等问题。二是通过线上服务平台的应用实施,实现各类科研项目、科技平台、科技成果智能化、数据化管理,推进科技服务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三、项目先进性

面向全市企业开展“互联网+科技服务”,搭建科技项目、科技平台、科技成果、科技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推动科技服务“无纸化”、便捷化,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环境。

四、具体内容

一是聚焦企业需求,优化科技服务渠道,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服务效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科技企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

二是依托科技企业服务云平台,搭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评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线上模块,将科技服务事项集成化,完善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公示通知、政策兑现等线上功能。

三是通过“集成式线上服务”,简化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企业满意度。

五、实施路径

一是形成平台基本构架。3月至5月,开展系统实际需求调研,并充分与市大数据局沟通,明确数据来源,做好数据对接。形成平台建设基本框架。

二是组织开展平台建设。6月至10月,编制并修改完善线上服务平台建设方案,搭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评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线上模块,完成服务平台全部功能开发工作。

三是完成该项目初验。11月份,在电脑端进行平台上线,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

四是正式运行。12月份,平台正式上线,进入正式运行阶段。组织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开展使用流程培训。

推行交管服务精细化提升行动 助力提高物流运输效能

市公安局

一、项目概述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等部署要求,聚焦全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等工作大局,围绕交通运输企业、货物集散市场等经营主体,扎实优化交通管理服务,一体推进科技赋能驱动、运输安全守护、交通秩序维护、车管服务提升、轻微事故快处等措施,全力提升城市交通运输精细化服务水平,确保物流运输畅通安全、降本增效。

二、项目必要性

通过实施项目,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率,在保通保畅基础上,围绕交通运输安全有序、降本增效,推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有效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精细化服务水平,更加充分满足交通运输企业出行便捷化、城市货物集散便利化、工业生产物资流转高效化等需求,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三、项目先进性

通过推行智能交通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国省道“公路驿站”建设、轻微事故“远程快处”、企业安全“风险画像”等在全省具有一定领先水平的工作举措,推动打造优化交通运输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特色品牌或创新案例。

四、具体内容(一)强化科技赋能驱动,推动“绿波提速”。将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基础,融合城管、交通、保险等部门道路交通有关信息数据,构建智能交通统一管理平台。实施城市信号灯“智行天衢”工程,打造主城区“六纵六横”绿波网,确保城市干线交通运输顺畅安全。

(二)强化凌晨安全守护,建设“公路驿站”。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根本,在国省道沿线建设“公路驿站”40处,引导服务大货车驾驶员临时停靠休整,减少大货车违停交通事故隐患,提升夜间物流运输保障能力。

(三)强化安全风险提示,打造“平安企业”。将协助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关键,每季度开展1次风险研判,向“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通报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一车一策”为企业量身打造隐患治理方案,针对重点运输企业,每月开展1次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助推中高风险企业“摘帽”,提升企业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能力。

(四)强化交通秩序维护,深化“畅安护企”。将保障货车顺畅通行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重点,“一企一策”精准制定物流园区、商品集散地、重点企业、重点商圈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改提升方案,综合治理20处以上堵点。在全市优化建设交通组织精品平交路口50处,深化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保障货车顺畅进出园区等,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强化车管上门服务,便利“批量查验”。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核心,推广机动车批量购置查验“上门办”,对全市出租、公交、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批量购置20台以上新车的,提供上门查验服务,指导员工利用手机“交管12123”APP办理换证、年检等业务。

(六)强化轻微事故快处,推行“线上快办”。将减轻企业运输负担作为服务企业发展的抓手,完善“互联网+快处快赔”轻微事故快处机制,实现涉企车辆轻微车损及人伤交通事故不扣车、快办结,轻微交通事故快处时间缩短至8分钟以内,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和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五、实施路径(一)以“保通保畅”做实基础支撑。坚持“本地数据实时存储、上级平台接口调用”原则,推进“泛在感知、资源整合、数据治理、支撑服务、众智建模”五大建设,搭建大数据中心和智能交通统一管理平台。推动智能交通信控管理等先进技术在德州落地,提升高速公路、国省道和主城区、县(市、区)主干道及城市高点“四路一点位”视频监控覆盖面,赋能城市信号灯“智行天衢”工程,满足不同时段、车流量的信号控制需求,实现快速疏散、精准放行的缓堵效果。

(二)以“精细管理”提升惠企效能。综合采取增设潮汐车道、构建城市支路微循环等举措,加强物流园区、商品集散地、企业商圈周边道路交通治理,完善指路、指示标志,完成20处以上堵点综合治理工作,保障货车顺畅出入园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利用加油站、修车厂等社会资源,完成“公路驿站”布建。建立企业交通安全“风险画像”制度,完善部门联动交通安全服务体系,实现人、车、路及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渣土消纳场治理服务全覆盖,拧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链条。

(三)以“主动靠前”拓宽服务外延。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下放至交警大队。落实机动车批量购置上门查验,构建“网办为主、自助为辅、主动服务、窗口兜底”的车驾管服务格局。完成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功能分区调整工作,增设积压警情化解岗、诉求回访处置岗,推动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入驻快处中心,联动保险、汽修、“两站两员”等社会力量,深化推进轻微事故快处,实现“一站式”赔付。

明路亮牌惠企业 赋码注标促发展

市民政局

一、项目概述一是织密城乡地名网。在继续对城乡无名路命名、设标的基础上,将地名命名、设标重点延伸至村(居)委会驻地,织密城乡地名网,完善城乡一体化地名标志导向体系。二是大力推进数字化建设。实施路牌赋码工程,将城乡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惠商政策等信息全部录入,实现扫码查询,为商家、企业提供便利。

二、项目必要性

针对企业落地后对地名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城乡地名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明确标注企业所在属地,方便企业建设运营和群众识别,助力企业发展。

三、项目先进性

2023年,民政部部署了“乡村著名行动”,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按照“乡村著名行动”及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2023年将全市城乡无名道路命名、设标的基础上,2024年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将地名命名、设标重点延伸至村(居)委会驻地,织密城乡地名网,完善城乡一体化地名标志导向体系,争创民政部深化乡村地名服务工作亮点。

四、具体内容继续推进城乡无名路(新增路)命名、设标工作。对全市5099个行政村驻地街巷开展命名、设标工作,用三年时间完成,每年完成任务量的三分之一,2024年完成1699个行政村村委会驻地及商店、卫生所(院)、学校所在地道路街巷命名、设标工作。利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推广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智慧门(路)牌”,丰富地名标志功能作用,助力优化城乡营商环境。

五、实施路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划地名科、办公室等相关人员任成员的项目推进工作组,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强力推动项目落实。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成立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同推进。积极协调各县(市、区)争取经费,确保本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地名备案公告经验交流、地名信息化建设等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解读,规范乡村街巷道路命名规则、程序及申报流程,完善地名信息数据入库及百度标图标注。

(三)坚持以点带面。以乐陵市、庆云县为试点,规范村委会、居委会驻地主要街巷命名、设标、门牌号编制,将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地进行图上标识,探索推广智慧地名标志设立。在试点基础上逐步铺开,完成无名路(新增路)及1699个行政村村(居)委会驻地主要街巷命名和设标工作,完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地地名标志。

(四)强化数智赋能。协调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进行图上标识,将新增地名纳入地图系统。进行路(门)牌赋码,将城乡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惠商政策等信息全部录入,实现扫码查询。主动对接重点招商和建设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做好新增道路命名和门牌号编制工作,并将其信息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实现地名信息资源共享。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国家地名信息库为主要平台,互联网地图为辅助,建立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更新维护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对地名命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命名的地名或其它超越权限命名的地名,进行及时纠正和查处。

强化数据驱动 打造阳光监督 为企业营造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市司法局

一、项目概述将行政执法智慧监督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涉企服务实践的重要举措,通过“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优化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减少多头重复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为市场主体营造更舒心、更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项目必要性

实施涉企执法智慧监管,落实涉企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事项清单,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涉企检查、调研纳入平台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没有报备不检查,从源头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行为。

三、项目先进性

通过“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强化数据驱动,推动构建“闭环式”涉企执法监督格局,为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提供强有力数字化支撑。同时平台还能够进行数据智慧监管和定期分析研判,梳理、汇总和生成客观翔实的统计数据,为党委政府掌握情况、作出决策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四、具体内容

(一)规范入企执法检查行为。执法部门入企检查、调研前,通过“德企行”平台“检查申请”功能选择检查企业名称、入企时间、检查事项和执法人员,自动生成入企“通行码”。执法人员入企时主动“亮码”,企业迎检人员扫描核实入企信息。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上传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对检查结果进行评价,构建入企执法检查监督闭环。

(二)强化“执法+服务”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向违法市场主体送达《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服务,为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强“德企行”平台使用核查。与市纪委监委开展联合监督,采取企业实地抽查、电话核查、案卷评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数据等方式,对“德企行”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严查执法人员不备案、不扫码入企检查行为,抓正反两方面典型,保障“德企行”平台全面推行。

(四)利用数据分析优化监管。通过“德企行”执法检查智慧管理平台自动归集的各类数据每季度形成分析报告,以数字化、信息化方式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科学决策。同时将企业满意度评价及时反馈执法部门,执法部门根据报告内容优化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五、实施路径

(一)抓平台应用,确保涉企检查纳入平台监管。全市执法部门涉企执法活动一律在平台备案,亮“码”入企,扫码评价,结果公示,严格按照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实施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清单之外、平台之外无检查。

(二)抓完善机制,强化平台使用情况联合监督。加强与市纪委监委的协同贯通,建立会商研判、联动监督、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形成监督合力,压实各执法部门平台应用责任。

(三)抓学习培训,优化完善平台使用功能。指导执法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和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平台应用的学习培训,确保熟练使用。组织进行调研或座谈,结合平台实际和执法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优化平台功能,使之更好发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

(四)抓政策宣传,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和智慧平台应用推广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转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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