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阳光司法 捍卫公平正义——
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两官”履职评议
□本报记者王育恒张明昭 本报通讯员郭涵
11月28日,德州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首次对市“两院”10名法官和检察官开展集中评议,听取评议对象的履职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投票,当场宣布投票结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评议,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探索新时代监督司法新路径,促进公正司法和司法队伍建设的生动写照。
人大监督厚植法治根基
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听取审议“两院”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听取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已对法检两院开展了强有力的监督。在此基础上,为何还要开展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
从司法权的运行实践看,法官和检察官是从事一线办案的骨干力量,特别是实行员额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每个司法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以前,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和检察官主要依靠“两院”自身的内部监督,相对来说,缺乏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将开展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写入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在考察不同地市的不同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加以综合,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履职评议办法及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原则、评议内容、评议对象、评议步骤以及结果运用等事项,明确将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树优、任免的重要参考。
评议工作自2022年8月开始到2023年1月结束,分启动、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综合旁听庭审、座谈交流、民主测评、集中评议、督促整改等多种监督方式,确保评议流程客观公正,强化评议结果运用。
民主参与彰显为民情怀
坚持民主、关注民意,增进民生福祉,是履职评议工作坚持的重要理念。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拓展民众参与民主途径渠道,着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就履职评议办法(草案)征求各有关部门、机关各委室、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出台实施方案,确定被评议法官和检察官名单后,又通过人大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收集群众反馈;调研测评阶段,市法院、市检察院将被评议法官和检察官个人自评报告在各自内网公示,征求内部意见建议。
10月下旬,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组织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机关公职律师,分别到法检两院观看被评议法官和检察官庭审录像。
市人大代表、山东文康(德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艾民表示:“作为一名律师,我对法庭比较熟悉,也常同法检两院打交道。履职评议工作能邀请我们各界代表参加,让我感到了真正的公平公正。”
开展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接受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甚至批评,也是法官和检察官与人民群众沟通、接受人民监督的机会。法官和检察官直接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听到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照自身的思想和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可以明确前进的方向和目标,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通过对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搭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平台,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系统推进人大监督及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探索。
层层递进推动落实到位
如何将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做细做实?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试行)》,履职评议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履职评议工作有序开展、层层推进。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评议对象名单,并公布履职评议有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实地调研。进行走访座谈,向被评议法官、检察官的分管领导、同事进行个别谈话50多人次;开展民主测评,围绕业务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设计“民主测评表”,组织97名法官、54名检察官投票测评。
集中评议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被评议人评价档案,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履职评议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