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实施学校和村(社区)家长学校共建模式——高质量家庭教育群众“推门可见”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任立松)家长学校是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重要阵地,但长期以来,村(社区)设置的家长学校参学率不高,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日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教体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学校和村(社区)家长学校共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探索学校家长学校、村(社区)家长学校的共同建设、广泛覆盖、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模式,实现高质量家庭教育群众“推门可见”。

《方案》提出,将按照共建共商共享和便民利民惠民原则,以全市已建成的农村和城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共建场所,设置家庭教育咨询室、亲子活动室、家庭教育大讲堂等功能室。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理念、科学教子方法、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儿童安全教育等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至少组织家长收看1期家庭教育线上课程,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次家庭教育讲座和1场次亲子实践活动,每年推荐并指导家长阅读2本家庭教育书籍,指导家长撰写1篇家庭教育心得体会或组织1次家长座谈交流会。

为推动共建工作落到实处,《方案》明确了共建家长学校将以社区(农村管区)为基本单位,构建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和小学、幼儿园积极参与,党群服务中心所在村(社区)负责人任校长,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村(社区)妇联主席分工负责的齐抓共建格局。此外,共建家长学校将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选聘等方式,吸纳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或具有家庭教育、心理咨询从业经历的人员组成家庭教育骨干队伍;同时广泛吸纳热心家庭教育的教师、优秀家长、巾帼志愿者、“五老”、专业社工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依托两支队伍向家长及监护人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4年,全市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管区将设立共建家长学校。“把学校的组织优势、师资优势与村(社区)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优势相结合,切实构建群众推门可见、服务可感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将有力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实落地,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努力实现以学校和村(社区)家长学校共建小切口实现我市家庭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大效应。”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赵晓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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