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李智群 通讯员 赵海天)6月19日,范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案件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系全市首例。
2019年2月13日15时许,被告人范某,男,酒后乘坐公交车时,因在车内随地吐痰,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当该车行驶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雁岛西侧红绿灯位置时,因躲避前方车辆而急刹车,被告人范某又因此开始谩骂刘某,继而发生争执,随后被告人范某不顾其他乘客劝阻,并用手拉拽刘某的胳膊和衣服,试图抢夺正在桥上行驶中的公交车方向盘,致使公交车多次偏离正常行驶路线,并导致车身右侧与桥梁路牙刮擦,刘某紧急停车后按键报警。被告人范某被随即赶到的公安人员在该公交车内抓获归案。